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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数据异地灾备服务试点的通知

来源: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9-05-22

教信息中心〔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信息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信息中心,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各部直属事业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保障教育系统数据安全可用,我中心建设完成了统一的教育数据异地灾备中心,由“北方灾备中心(内蒙)”和“南方灾备中心(贵州)”组成。经过近几年的运行,已成功实现了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数据的异地灾备业务,具备了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提供数据异地灾备服务的能力。

随着各地各校数据安全重要性的凸显,数据灾备需求日益增加,按照“整合资源、统筹服务”的原则,我中心决定开展教育数据异地灾备服务试点工作,帮助各单位实现重要信息系统及其关键业务数据的异地数据灾备,相关服务内容见附件。

请各单位就数据灾备需求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网络安全处 邵云龙、杨伟平、郭宗臣

电话:010-66097905、66097904、13810976255

邮箱:zaibei@moe.edu.cn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教育数据异地灾备服务介绍.doc